4年10月26日管院研究發展委員會議討論通過
94年12月14日院務會議修訂通過
94年12月29日校長核准通過

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管理學院(以下簡稱本院)為加強各系所學生英文能力與程度特訂定英文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本院日間部各系所學生英文能力畢業門檻為通過下列任何一項測驗標準。

(一)各系所學生英文能力畢業最低門檻如下:

 項       目

大  學  生

研  究  生

傳統托福測驗

500分以上

520分以上

電腦托福測驗

173分以上

190分以上

全民英檢測驗

中級通過

中高級初試

(二)各系所大二、研一學生須於每年八月卅一日前達到上列標準,否則須修習本辦法之輔導課程,始得畢業。

三、輔導課程

如未能通過上列測驗標準者,各系所學生應修習一年之輔導課程如下:

科       目

時  數

學  期

托福聽力(一)

托福寫作(一)

托福閱讀(一)

2小時

上學期

2小時

上學期

2小時

上學期

托福聽力(二)

托福寫作(二)

托福閱讀(二)

2小時

下學期

2小時

下學期

2小時

下學期

註:以上課程皆為零學分。

四、本辦法自九十五學年度入學之各系所學生開始實施。

五、本辦法經院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