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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何設立分公司?
 

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搆,是總公司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法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因此,設立分公司的第一步就是由總公司作出設立分公司的決定。總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決定應當由總公司的權力機構作出,即由公司股東會(內資企業)或董事會(外資企業)作出決議。其次,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一定的資金、固定的地址、人員等,並委派分公司的負責人。再次,向分公司所在地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設立登記手續。分公司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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